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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要求及废气收集关键技术要点

2025-12-17 18:02:24

一、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要求

1.VOCs物料存放于室内保持密闭,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、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;

2.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过程保持密闭;

3.企业生产过程中,涉VOCs工艺环节应在密闭车间内或密闭设备中,无法密闭的,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,采用局部集气罩收集措施的,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,控制风速不低于0.3m/s。

二、VOCs过程收集适用路径

1.双重收集+分区分类治理

采用“车间集气+工序密闭”双层收集方式,分区分类收集治理的方式,极大地提高了VOCs的收集效率,同时减少了能耗。   

适用企业:车间较大、收集情况尚需提升的企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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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涉VOCs工段或设备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整体密闭就近收集

局部采用全密闭集气罩,顶部有固定排放管(或口)直接与风管连接,收集效果好,集气效率能达95%以上,涉VOCs工段或设备全密闭收集可以在达到减排目标的同时为企业减低负荷,节省能耗及维护费用。

注意:改造成本相对较高,废气收集效果好,适用于车间面积较大,对工况要求较高的生产企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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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无法整体密闭,则采用包围式收集,靠近工作台、正对和涵盖污染源

采用三面包围式收集,相对于普通集气罩收集,大幅减少有机废气的逸散,同时提高有机废气的收集效果,达到减排的目的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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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妥善收集无组织VOCs的五大关键点

企业是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,企业应主动担起环境治理责任,降低生产对周边环境影响,不仅要按规定安装大气污染治理设施,还应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转,其中废气收集系统是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污染治理环节的关键一环。

1.存储环节

(1)含VOCs原辅材料应集中存放在室内,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、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,并储存于密闭的容器、包装袋、储罐、储库、料仓中。

(2)VOCs原辅材料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,必须加盖、封口,保持密闭。

2.输送环节

油墨、稀释剂、油漆等VOCs物流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,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时,应采用密闭容器。

3.调配环节

油墨、胶黏剂、油漆等调配过程应设置专用调墨(胶)间,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(无法密闭的,应采用局部气体收集措施,集气置开口面最远处的收集位置控制风速≥0.3米/秒),调配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
4.生产环节

(1)印刷、复合生产线、喷漆生产工序等必须设置独立、密闭、负压隔间,配置抽风设施有效收集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。

(2)印刷或复合工序的墨槽、溶剂槽需安装盖板,并设置单独废气收集口;在向墨槽、溶剂槽添加油墨或稀释剂时宜采用软管等接驳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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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废气治理及危废环节

(1)加强治理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,避免废气通过应急排口或治理设施管道连接缝隙“跑冒滴漏”式扩散;

(2)含VOCs危险废物应加盖、封口、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或包装袋内及时转运、处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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