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排污口标识设置依据
1、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-排放口(源)》(GB15562.1-1995);
2、《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》(环办[2003]95号)。
二、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
1.图形颜色及装置颜色
(1)提示标志:底和立柱为绿色,图案、边框、支架和文字为白色;
(2)警告标志:底和立柱为黄色,图案、边框、支架和文字为黑色。
2.辅助标志内容
(1)排放口标志名称:(污水排放口、废气排放口、雨水排放口、噪声排放源等)。
(2)单位名称:排污单位法定名称。
(3)编号: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,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编号;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按顺序编号,废水和雨水DW+001按顺序编号,废气DA+001按顺序编号,噪声DN+001按顺序编号,固体废物DS+001按顺序编号。
(4)污染物种类;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,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填写;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根据环评文件填写。
(5)XX环境保护局监制:地方环保部门无特殊要求时,填国家生态环境部监制。
3.辅助标志字型:黑体字。
4.标志牌尺寸:
(1)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:
①提示标志:480×300mm;
②警告标志:边长420mm。
(2)立式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:
①提示标志:420×420mm;
②警告标志:边长560mm;
③高度: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1.5-2米。
三、标志牌材料
1.标志牌采用1.5—2mm冷轧钢板;
2.立柱采用38×4mm无缝钢管;
3.表面采用搪瓷或者反光贴膜。
四、标志牌表面处理
1.搪瓷处理或贴膜处理;
2.标志牌的端面及立柱要经过防腐处理。
五、标志牌外观质量要求
1.标志牌、立柱无明显变形;
2.标志牌表面无气泡,膜或搪瓷无脱落;
3.图案清晰,色泽一致,不得有明显缺损;
4.标志牌的表面不应有开裂、脱落及其它破损。
六、废水、废气、噪声和一般固体废物标志牌式样
七、标志牌二维码信息获取
各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可通过登录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”,查看、下载排放口二维码信息,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1.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:
http://permit.mee.gov.cn/permitExt/outside/LicenseRedirect,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-企业端界面,输入用户名、密码、验证码,点击“登录”。
2.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点击“许可证申请”“许可证重新申请”“许可证变更”或者“许可证延续”。
3.点击“排放口二维码图集”,下载二维码信息。
4.排放口二维码符号大小应根据代码内容、纠错等级、印制面积、版面设计、识读装置与系统、标签允许空间等因素综合确定。最小模块尺寸不宜小于0.254mm。排放口二维码模块为黑色,背景色为白色,背景区域应大于条码边缘至少2mm。分辨率大于或等于4mil。
5.二维码标志牌立牌完成后,持证单位、执法人员可通过微信、浏览器等主流便携设备APP扫码,获取排放口二维码数据服务内容,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,排放口基本信息、排放口许可管理要求等。
(来源:环境监测与咨询)